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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

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

答: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: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15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但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广告费扣除标准是什么

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比例分为15%和30%两种,具体的分类如下: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15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
2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41号)第一条规定: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、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(不含酒类制造)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30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第三条规定,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
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

广告费的税前扣除标准

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:

为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15%扣除,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。

例:本年销售(营业)收入为100万元,实际发生广告费为20万,根据规定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5万,实际发生与限额的差额5万为本年报表中的“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”的调增额,亦为明年报表中的“加: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”的调减额。

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30%扣除:化妆品制作、医药制造、饮料制造(不含酒类制造)等企业。

不得扣除: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。

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

广告费按什么标准税前扣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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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

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: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15%扣除,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。根据国家规定,除国家财政、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,符合条件的广告费、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%的部分,允许扣除;超出部分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为促销目的而支付的。它们既有共同的属性,又有区别。根据现行税法,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合并扣除。

企业是通过广告公司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、发放广告,还是通过各种印刷生产单位,如购物袋、遮阳伞、各种纪念品等,为带有企业标识的宣传品发放广告,支付的费用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合并扣除

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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